2024年广州女职工产检假新规定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广东省相关政策执行。具体规定如下:产检假时长: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6-7个月,每月1天;怀孕第8个月,每月2天;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4天,但需注意其中2天已包含在预产假中。

2024年广州女职工产检假新规定有哪些

产检假性质:产检假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可视为病假、事假等。女职工在劳动时间里进行孕期检查所需要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保护: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可以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医疗机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可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里安排休息。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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