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具体划分如下:一、总警监、副总警监:此等级为警衔的最高等级,其中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


警察的警衔制度有哪些

二、警监:警监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职务级别和专业技术职务。

三、警督:警督同样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这一等级的警衔主要授予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警察。

四、警司:警司等级中包括一级、二级、三级,通常授予科级及以下职务的警察,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警察。

五、警员:警员是警衔等级中的最低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一般授予办事员职务的警察。

此外,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警衔前会冠以“专业技术”,并根据其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在警衔等级上有所体现。这种设置旨在更好地体现人民警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务等级,以激励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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