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车震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构成隐私的关键在于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其不被别人知晓的想法,而具体的认定应该根据行为人当时的客观情况以及事后的反应来推定。
偷拍车震是否涉及侵犯他人隐私
私家车是相当封闭的空间,是私人空间的延伸,当事人在自己的汽车里实行的行为是否属于隐私,要看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对行为不被别人知晓、权利不被别人侵犯的合理预期,简言之,就是有无“隐”的意思表达。
如果当事人选的是地点偏僻、常常无人通过的路段,或采取了必须的防护措施,如全部关闭车窗、车旁放着遮挡物等,旁人如不故意采取措施窥探就没有办法察觉,就属于隐私活动。但如果当事人在马路、公共停车场等场所进行“车震”,并且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此行为使他人受到了影响,不符合隐私中对“私”的定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文规定,公共场所衣着暴露的,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社会公德,还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并且也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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