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机制,国家发布了新的《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该规定旨在减少和处理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所造成的特殊困难,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健康权益。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2024年版概述)

新规定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以及其女职工,均适用本规定。用人单位需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特别地,规定详细列出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矿山井下作业、高强度体力劳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环境作业等,并强调用人单位应将这些信息书面告知女职工。同时,对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规定提供了更为细致的劳动保护措施,如不得因上述原因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及提供有效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等。

此外,新规定还强化了对女职工性骚扰的预防和制止措施,明确用人单位的责任,并鼓励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以更好地满足女职工的特殊需求。

在监督与责任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女职工可通过投诉、举报、申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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