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具有明确的法律含义和效果。它通常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这种“定金罚则”体现了定金的担保性质,旨在确保合同的严肃性和履行性。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一样
相比之下,订金则更多地体现为一种预付款或意向金的性质。它并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果,即交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有权要求返还订金;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也只需返还订金,无需双倍返还。因此,订金更多地被看作是一种交易前的诚意表示或预付款项。
在实际应用中,定金因其明确的法律效果和担保性质,常被用于大额交易或需要确保合同履行的场合。而订金则因其灵活的性质和较低的法律约束力,更适用于日常小额交易或作为交易的初步意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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