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在地役权关系中,利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称为地役权人或需役地人,提供不动产供他人使用的一方称为供役地人。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特征:用益物权: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权利。合同约定:地役权的设立、内容、期限等均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目的明确:地役权是为了提高需役地的效益而设立的,如通行、取水、采光、排水等。
权利与义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供役地,以提高需役地的效益。供役地人则负有允许地役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供役地的义务。
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对地役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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