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总则概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总则

立法目的:旨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

定义与范围: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村级、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重要性与作用:强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是乡村治理体系和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民主管理,以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实施时间: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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