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和抵押是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从担保物的形态上来看,质押通常涉及动产或权利的转移,如将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给质权人,或者将依法能够转让的股份、股票等权利出质。而抵押则主要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如机器设备等)作为担保,不转移担保物的占有。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在担保的实现方式上,质押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直接处分质押物,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受偿。而在抵押中,抵押权人通常需要先通过法律程序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然后从所得款项中优先受偿。

质押和抵押在设立和解除的程序上也存在差异。质押的设立通常需要交付质押物或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而抵押的设立则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在解除担保时,质押通常需要返还质押物或注销相关登记,而抵押则需要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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