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和执行法律,一切行政活动都要以法律为依据,自觉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得享有法外的特权,超越其权限的行为无效,违反法律导致相应的后果,一切行政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合理行政原则: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具体来说,包含公平公正原则、比例原则以及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适当,避免主观随意和滥用职权。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包含回避、公开等规定,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不会受到公权力的侵害。包含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以及回避原则。这一原则强调了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高效率、高效益地行使职权,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群众。包含行政效率和方便当事人两个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要注重便民利民,让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该全面、准确、真实。包含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这一原则强调了行政机关的诚信和公信力,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保持诚实和守信,不得欺骗和误导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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