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特征: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土地使用权、持有待增值土地使用权及已出租建筑物。不包括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新会计准则投关于资性房地产的内容有哪些
范围界定:已出租土地使用权:经营租赁方式出租。持有待增值土地使用权:非闲置土地。已出租建筑物: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
会计处理差异:新旧准则对比:旧准则未单独规定,新准则要求单独反映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按取得时成本计量,不同取得方式成本计量不同。后续计量:可选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成本模式需计提折旧、摊销及减值,公允价值模式以期末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
会计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为依据,要求企业单独反映投资性房地产,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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