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行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构成要件:客体要件: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要件:表现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打砸、焚烧等,使财物丧失价值或使用价值,且数额较大或存在严重情节。若采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式,则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如出于泄愤、嫉妒或个人报复等心理。
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罪行体现了对公私财产权的保护,以及对故意破坏财物行为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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