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指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处罚不服: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许可相关决定不服:如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自然资源权属决定不服: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不服:如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或者变更、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不服:如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等不服:如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如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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