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措施或是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合同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措施,或是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损失赔偿额应该等同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是应该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一规定确保了赔偿的合理性,既考虑了受害方的实际损失,又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约定与调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量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过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还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适当降低。
特定情形下的违约责任:对于特定情形下的违约,如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不能强制履行的债务,对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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