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现金管理制度的漏洞:大额现金存取款管理存在相对法律真空:现行制度在引导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监管大额提现行为、防止利用现金交易进行洗钱风险等方面存在滞后性,与现行的《反洗钱法》、《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未形成有效互补,对异常的现金交易缺乏有效监控。

现行现金管理制度的漏洞到底有多少

大额现金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一方面,我国银行业服务水平较低,对支付结算的宣传力度不足,使得相当一部分公司、民营企业和个人对支付结算方式和工具缺乏系统的了解,导致现金大量体外循环。另一方面,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提高竞争力,把提现的便利性作为竞争砝码,以无条件服务取代现金管理要求,随意扩大现金支付范围,从而放松大额现金管理。

未对现金替代性金融工具加以规定:个人支票、个人本票、网上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等结算工具的推出和普及,可以替代现金的结算功能。但由于现行制度未对这些新型结算工具的使用和管理加以规定,导致假借名目支取现金挪作他用的现象难以监管。

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实施处罚权利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这导致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实施库存现金监督管理缺乏现实基础。

结算起点过低:现行制度规定的结算起点过低,使得现金管理面临新的问题,对现金流量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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