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产假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广东省女职工生育享受的基础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难产,则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还享受80日的奖励假。因此,广东省女职工在2024年可享受的总产假天数为178天(98天基础产假+80天奖励假)。

2024广东产假新规定有哪些

对于流产的情况,也有相应的产假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可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则享受75天产假。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和流产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复。

值得注意的是,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且公司不能扣除全勤奖,也不能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同时,男方也享有15日的陪产假,以便更好地照顾和陪伴产妇及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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