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联企业的规定主要包括关联企业的定义与形式、关联关系的法律规定以及关联交易的决策与表决等方面。关联企业通常指的是存在经济联系以及利益上的归属关系的公司。这些公司之间可能通过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形成关联,主要形式有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的各个子公司之间,以及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公司之间。这种控制关系是构成关联企业关系的主要形式。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关于关联关系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违反此规定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防止通过关联关系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或损害。

此外,《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特别针对上市公司,规定其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此类董事会会议需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且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决策的公正性,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关联交易中的不公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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