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派出机构。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或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这些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以及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等。此外,巡回法庭还依法处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巡回法庭是什么

巡回法庭的设立旨在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和高效。巡回法庭的法官人员并不固定,需要时临时编组,行政负责人员由资深法官充任。在审理案件时,巡回法庭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巡回审判,以便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司法公正。

巡回法庭不仅具有审理案件的职能,还承担着统一法律适用、指导和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任务。通过研究和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巡回法庭推进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同时,巡回法庭还通过宣传和培训等形式,加强公众对法律和司法的了解和认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
鲁ICP备2002270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