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享有医疗期及其相关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具体规定如下:医疗期时长: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医疗期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其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职工,医疗期为三个月;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职工,医疗期则长达二十四个月。对于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待遇:在医疗期内,职工享有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具体标准根据职工的连续工龄有所不同,但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外,职工在医疗期内还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与待遇:若职工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职工,应退出劳动岗位,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职工,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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