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用以确定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这一标准的应用,旨在明确工人体力劳动强度的重点工种或工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的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升劳动生产率。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什么意思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数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是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min,等同于轻劳动。这类劳动通常对工人的体力消耗较小,工作节奏相对平缓。

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数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是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min,等同于中等强度劳动。这类劳动需要工人付出一定的体力,但仍在可承受范围内。

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数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是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min,等同于重强度劳动。这类劳动对工人的体力消耗较大,需要工人具备较强的体力和耐力。

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数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是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min,等同于“很重”强度劳动。这类劳动对工人的体力消耗极大,长期从事此类劳动可能对工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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