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监督职责: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并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一职责旨在确保公职人员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监察机关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防患于未然。

监察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调查职责:监察机关还承担着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的职责。这一职责是监察机关揭露和打击腐败行为的重要手段,旨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不受侵犯。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会依法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真相,并根据调查结果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置职责: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调查职责的基础上,还负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并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这一职责旨在通过惩处违法违纪行为,警示其他公职人员,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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