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问题:出差审批与报销流程:出差前必须按规定报经审批,但实际操作中,存在审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出差审批单》内容填写不完整、事后补签审批单、用一张审批单审批多次出差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有哪些

差旅费报销标准: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报销时,需凭合法有效的票据,并按标准报销,但实际中常有超标准报销的情况,如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超支。

接待单位费用处理:若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出差人员需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但不作为报销依据。

特殊事项处理:对于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情况,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相关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报销时,不得混入其他非差旅费项目,如电话费、材料费等。

监管与问责:财政部及各单位应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监管不到位、问责不严格的情况。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
鲁ICP备2002270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