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与渎职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尽管它们都与未履行职责有关,但在法律性质、主体、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失职是指工作人员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职工作怠慢,导致用人单位或服务对象遭受损失的行为。失职的主体可以是一般工作人员,其行为通常表现为不作为或消极作为。

失职与渎职的区别,失职渎职罪

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财产、公共财产或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的主体通常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可能涉及故意或过失。

主体不同:失职的主体可以是一般工作人员,而渎职的主体通常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

行为性质不同:失职主要表现为对本职工作的不认真负责,通常是无意或疏忽导致的;渎职则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可能是故意或过失24。

法律后果不同:失职行为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而渎职行为因其严重性,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渎职罪,需承担刑事责任36。

危害程度不同:失职的危害程度相对较轻,主要影响单位或服务对象的利益;渎职则可能对国家财产、公共财产或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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