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罪的处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一般情形: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别重大损失: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资产流失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具体量刑标准

立案追诉标准: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加重处罚标准: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行为处理: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且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相关罪名区分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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