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一段特殊期限,用于双方互相考察和适应。试用期的主要目的是让用人单位评估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劳动者也可以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

什么是试用期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具体时长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关: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就业的劳动者,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够三个月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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