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存在特定关联的自然人,这种关联主要体现在近亲属关系或共同利益关系上。
特定关系人指谁
具体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近亲属关系:特定关系人首先包括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这些关系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抚养、赡养、继承等,因此被视为特定关系人。
情妇(夫)关系:特定关系人还包括与国家工作人员存在情妇(夫)关系的人。这种关系虽然没有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但由于其亲密性和利益关联性,也被纳入特定关系人的范围。
共同利益关系人:特定关系人还包括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存在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这种利益关系可能表现为经济利益关联、政治利益关联或其他密切关系。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的司机、校友、老师等,如果与其存在共同利益关系,也可能被认定为特定关系人。
其他关联关系:特定关系人的范围还可能包括通过其他关系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如老同学、老上级等。这些关系虽然不是直接的亲属关系,但如果与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利益关联,也可能被认定为特定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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