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天数主要依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来计算。具体标准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年假天数如何计算

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对于新入职的职工,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例如,某员工在 7 月 1 日入职新单位,其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按照上述公式计算,(184÷365)×5≈2.5 天,实际休假天数取整数为 2 天。

离职时,年假的计算方式为:(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 当年度已休天数。比如,员工在公司已工作 3 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 5 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单位工作了 300 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 2 天,那么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300÷365)×5 - 2≈2.11 天,因 0.11 天不足 1 整天,所以折算后的年休假为 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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