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通常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准备材料:身份证明: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面需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如何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经营场所证明:若经营场所是自有房产,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赁的场地,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经营场所为住宅,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 -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
名称预先核准:携带准备好的营业执照备选名称、身份证原件及房屋租赁相关手续,前往当地工商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建议预备3至5个候选名称,以提高核名通过的概率。
提交申请:名称核准通过后,填写相关申请书,并将所有材料一并提交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予以登记;如有问题,会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领取营业执照: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工商部门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个体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需悬挂于经营场所,副本可自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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