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以下是对它的简要介绍: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基本制度及国家的其他根本利益。

危害国家安全罪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机构、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多为一般犯罪主体。多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只要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年满 16 周岁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都可成为犯罪主体,但像背叛国家罪、资敌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叛逃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主要罪名: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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