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身权:与人格、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以人身利益为客体,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但部分权利可间接产生经济价值。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核心,是民事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权利。包括:

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的权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害他人生命。

身体权:自然人对其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的权利,如身体器官的完整性、不受非法拘禁等。

健康权: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心理健康的权利,包括生理健康与心理健康。

姓名权 / 名称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需符合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如公司名称的独占使用权。

肖像权: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制作、使用、公开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如用于商业宣传)。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对自己的品德、声望、才能等社会评价不受他人贬损的权利,禁止侮辱、诽谤等行为。

隐私权: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受法律保护,如个人通讯记录、住宅安宁等。

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权利,主要存在于婚姻家庭领域。包括:

配偶权:夫妻之间相互享有的权利,如忠实义务、相互扶养权等。

亲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管教和保护权,如监护权、教育权。

亲属权:亲属之间的权利,如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权、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的赡养 / 抚养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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