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鉴定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以及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的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如广东科登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等,可在当地司法厅(局)官网查询具体名录。

法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

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依据《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属于此类。例如北京市公安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天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等,承担着刑事案件中痕迹检验、法医类检验等多种鉴定任务。

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按照《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在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取得鉴定机构资格并开展鉴定工作的部门是检察机关鉴定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鉴定机构主要针对侦查反贪案件中的相关证据进行鉴定。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包括教学、科研机构所设立的法医学鉴定机构中被省级政府指定为鉴定机构的。

价格事务所: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设立的价格事务所负责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同时,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机构审查合格的价格事务所是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复核裁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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