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想离婚的,最长可以拖至六十日。在婚姻中,如果一方表示不愿意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话,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可以拖延多长时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三十日内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离婚申请就会生效。但是,如果一方在三十日内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么离婚申请就会失效。因此,如果一方不想离婚,他或她可以最长拖至六十日再做出决定。

如果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案件,并决定是否支持双方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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