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也有类似规定。
拒收现金违法吗
人民币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是最基础、最根本的支付工具,在多元化支付条件下对保障公众支付需求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时具有基础保障作用。拒收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侵犯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属于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例如,收付款双方因支付现金的券别、材质协商不一致或对现金真伪鉴别有异议,导致偶发场景下未收取现金;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由于临时性、偶发性的备用金不足,导致偶发场景下未收取现金,如商户因库存现金不足导致无法找零,请买家支付零钱或使用电子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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