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劳动者;另一方则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更为广泛,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签订。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2.关系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确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更多体现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不存在从属关系。
3.报酬性质与支付方式不同: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且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等12。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则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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