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此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以及其它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上述行为的,也依照此罪定罪处罚。
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主体:特殊主体,包括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以及其它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影响力的行为会造成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被不正当利用,从而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正性,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依法办事的信赖,或者说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形象。
客观方面:一是关系密切人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二是关系密切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三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关系密切人,利用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