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其核心特征是“位置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动产的范围由《民法典》明确界定,与动产共同构成物权的两大基本类型。

不动产什么意思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不动产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土地:包括耕地、建设用地、林地、草地等各类地表土地,其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归国家,农村土地归集体)。

定着物:固定于土地且不可分离的物,如房屋、桥梁、隧道、林木(需与土地一并登记)等。

建筑物:供人居住、工作或其他用途的房屋(如住宅、写字楼、商场)。

构筑物:不直接供人居住但依附于土地的工程设施(如道路、水坝、烟囱、围墙)。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以土地为客体的用益物权,虽非实物,但因依附土地而被视为不动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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