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两种涵义:一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二是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当法定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这种权利与继承人主观意志相联系,可接受、行使或放弃。
什么是财产继承权
主要特征:
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如子女与父母、配偶之间等特定亲属关系是享有继承权的基础。
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遗嘱而享有的权利,法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份额进行,遗嘱继承则按被继承人遗嘱内容执行。
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即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被继承人未死亡,继承权不具有实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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