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违法或犯罪的干部采取的一种强制性调查措施。监察机关已掌握被调查干部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进一步调查,且被调查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

干部留置是什么意思

采取留置措施需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省级以下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要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则应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实施时,应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调查人员执行,并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留置时间一般不超过 3 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次,延长时限为 3 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延长留置时间,需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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