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全称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定于每年的 3 月 15 日,其设立目的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促使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组织紧密合作,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让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了解自身所享有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日是干嘛的
该节日的起源可追溯到 1962 年 3 月 15 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基本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为了纪念这一事件,1983 年,国际消费者协会将每年的 3 月 15 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在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例如,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向消费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让消费者了解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的事项;开展维权咨询服务,为消费者解答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专业的维权指导;揭露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媒体等渠道曝光一些不良商家的欺诈行为,提醒消费者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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