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标准如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通常为 3%,目前有减按 1% 征收的优惠政策。若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可免征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
一般纳税人:税率根据不同行业有所差异,如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适用 13% 税率,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适用 9% 税率。
个人所得税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5% 至 35% 的超额累进税率。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实际缴纳税额为计税依据,市区税率为 7%,县城、镇为 5%,其他地区为 1%。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 3%,计税依据同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一般为 2%,计税依据也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实际缴纳税额。
其他税费
个体工商户在签订合同、设立账簿、领取证照等环节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从事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应税消费品,如烟酒、高档化妆品等,需缴纳消费税,税率根据不同消费品种类和规格而定。此外,如果拥有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还可能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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