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8 年 4 月 2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以下是该法的主要内容:
总则:明确立法目的是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原则,确立了政府、部门、家庭、单位和社会的责任,强调保护精神障碍患者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全社会应尊重、理解、关爱患者。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加强相关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包含心理援助内容。用人单位要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学校要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医务人员应提供心理健康指导,监狱等场所要关注相关人员心理健康,村委会、居委会应协助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和宣传教育活动,家庭成员要相互关爱并提高预防意识,新闻媒体等应开展公益性宣传,心理咨询人员应遵守执业规范。此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和发病报告制度。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需具备相应条件,如配有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等,并办理相关手续。诊断和治疗应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人格尊严原则,保障患者获得良好服务。同时,对诊断程序、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职责、患者权利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如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条件和程序,患者有权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等。
精神障碍的康复:强调康复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建立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为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医疗机构应指导康复机构开展康复训练,社区康复机构应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等服务,用人单位应为康复后的患者提供就业机会等。
保障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待遇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事业,对相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法开展诊断治疗活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以及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等行为,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附则:对法律中的一些术语进行了解释,规定了法律的施行时间等内容。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