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四个步骤: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申请:申请者理应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的时候起60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者可以书面申请,还可以口头申请,并需符合一定的申请条件。
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必须在5日内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将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审理: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将进行审理,包括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审阅复议案件材料、调查取证、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等。审理过程中,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必要时也会进行调查。
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低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复议决定作出后,将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