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婚姻登记递交申请;部分省市开展异地离婚试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自行办理。2、自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起算,二人回家等候30天;3、在上述30天内,两人都不能反悔;如果一方反悔并向婚姻登记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协议离婚失败。4、30天到期后,两人再亲自去婚姻登记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流程
自婚姻登记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意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能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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