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直系亲分成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包含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亲属是根据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亲属关系包含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往往分属多个不同家庭;家庭成员并不一定有亲属关系。

依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能将亲属分成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血亲包含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指出于一个祖先具备血缘关联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这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定其与这种血亲同样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到抚养教育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为中介而引起的亲属,包含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间唯有在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才具备权利义务关系。

点赞(1)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
鲁ICP备2002270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