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公布,并自199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以下是关于该法律更详细的信息:颁布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1989年12月26日经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该法自199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环境保护法颁布时间

法律目的与内容:

环境保护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确保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法规

该法明确了中国环境保护的宗旨、原则、任务、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环境保护的各项行为,并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权益。

法律修订与完善: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环境保护理念的不断深化,中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环境执法力度、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总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法律基础,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推动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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