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手段、侵害对象和法律后果。绑架罪是指通过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是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是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敲诈勒索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采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通常是声称将要实施的暴力行为,而绑架罪的威胁则是当场已经实施的暴力行为。此外,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并不是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再加以隐藏控制。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
鲁ICP备2002270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