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在股权质押中,出质人将股权作为担保物转移给质权人,以获取资金或其他经济支持。若出质人无法按期履行债务,质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该股权以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股份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条件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的可转让性:根据《民法典》第44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这意味着,用于质押的股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特定条件:
向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向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出。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质押合同的订立与登记: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证券登记机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具体取决于股权的类型和登记机构。
股权质押后的限制: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14。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