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包括提起条件、审理程序、赔偿范围以及特殊规定等。提起条件:原告人必须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受到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且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有哪些

审理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以保障审判的一致性和效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进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若调解不成,则及时作出公正的判决。

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包括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精神损失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

特殊规定: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权益。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若部分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其他共同侵害人未被追究,被害人可以对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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