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监察机关。这一规定明确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七条,该条款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察工作。

国家最高监察机关是什么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其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且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作为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拥有广泛的监察职权。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这一职能的履行,对于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以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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