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具体确定方法如下:从价计征适用于自用房产,其计税依据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1 - 扣除比例) ×税率(1.2%)其中,房产原值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如暖气、照明等)。扣除比例通常为10%至30%,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若房产原值无法确定,则由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要怎样确定
从租计征适用于出租房产,其计税依据为房产的租金收入。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税率(12%)这种方式直接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适用于房产出租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若约定免收租金期限,在免租期内仍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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