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是指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其生产、销售和使用均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假药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成分不符: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一致。例如,中药中擅自加入西药成分,或以普通化学物质冒充药品成分。
什么是假药,如何认定假药
冒充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例如,用淀粉制作的片剂冒充感冒药,或用兽用药冒充人用药。
禁止使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
未经批准或检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
变质或被污染:药品因变质或被污染而失去原有功效或对人体有害。
未取得批准文号:使用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范围: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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